医学指导/武警广东总队医院番禺分院妇产科主任吴颖元
文/记者伍君仪 通讯员李金同
★美两权威医学组织称水中分娩的种种“好处”的研究证据不足,应仅限医学试验
★研究表明“潜水反射”被压制时新生儿可溺水,严重动摇水中分娩的安全性基础
水中分娩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型分娩方式,据说有很多好处,令很多准妈妈都跃跃欲试。然而今年4月,美国两家权威医学组织发布的一份指导性意见给水中分娩泼了一盆冷水,认为没有证据支持水中分娩的种种“好处”;相反,水中分娩可以引发新生儿窒息、休克、出血等严重并发症,此前公众担心的宝宝溺水风险的确存在;鉴于分娩期浸没在水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不建议水中分娩作为临床常规方法。广州有产科专家亦提醒,产妇健康异常、胎儿巨大、胎位不正等情况均不适合进行水中分娩。
质疑:水中分娩可减少会阴侧切?
最早有明确记载的水中分娩发生在1805年的法国,一名产妇花了48小时都生不出来,被人搀扶进入盛满温水的浴缸后不久便分娩成功。法国产科医生米歇尔·奥当研究了100例水中分娩后,在1983年发表首创性医学文献。1990年以后,水中分娩逐渐在英国、美国等西方国家普及开来,并于近年来传入中国。现代医学已经发展到循证医学阶段,临床决策需要遵循目前可以获得的最佳临床研究证据,那么水中分娩究竟有何科学依据?
2014年4月,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ACOG)与美国儿科学会(AAP)联合发布一份名为《水中待产和分娩》的委员会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推荐水中分娩的文献大多源于单中心回顾性观察或个人意见,往往在缺乏同行专家评议的刊物上发表,存在诸多缺陷,包括样本偏小、有混杂因素、结果有偏倚,而水中分娩也缺乏动物或人体相关生理机制的科研基础。
支持水中分娩的文献认为,浸泡在水中可促进产妇静脉回流而消除水肿,减少围产期疼痛,增加舒适度和控制感,降低会阴创伤几率,减轻分娩时的精神紧张,还能让新生儿从子宫内“温和”地过渡到外部环境。国内有产科医生表示,水中分娩可以让产妇免挨会阴侧切的“那一刀”。然而,《意见》引用了2009年一份荟萃分析,其中包含12项设计适当、共涉及3243名妇女的随机对照试验,认为上述大多数“好处”缺乏足够的临床证据支持,而水中分娩发生会阴撕裂伤、需要阴道助产甚至需要改做剖腹产的可能性并不比传统分娩方式低。
风险:“潜水反射”受制时宝宝呛水
《意见》指出,水中分娩的病例报道暴露了一些严重甚至致命的风险,包括产妇和新生儿的感染风险上升,新生儿体温调节障碍,脐带撕脱和破裂后引起严重出血和休克,浴缸内溺水导致呼吸窘迫和低钠血症,还有抽风、窒息等。例如,有1名水中分娩的新生儿死于严重的铜绿假单胞菌败血症。
水中分娩会不会令宝宝呛水,是备受关注的焦点问题。水中分娩的“潜水反射”理论声称,出生在水中的新生儿会本能地屏住呼吸。但是《意见》指出,动物实验和人类胎粪吸入综合征的大量研究表明,“潜水反射”可被压制,导致新生儿吸入水分。这就从根本上动摇了水中分娩的安全性基础。据报道,新西兰的妇产科专家发现有新生儿在水中分娩时出现中重度呼吸问题,几乎溺毙,经过抢救才没有造成永久性伤害。
《意见》的结论认为,在待产时浸没在水中或可减弱疼痛、减少麻醉量,并且可以缩短产程,但没有证据表明浸泡在水中待产对可以改善胎儿预后;分娩时浸没在水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没有证据支持水中分娩对母体或胎儿的好处;鉴于新生儿少见但严重的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水中分娩仅限于临床试验的实验性操作,要求产妇签订严谨的知情同意书,一旦母婴出现紧急情况立刻转移出浴缸。
专家:8种情况不适合水中分娩
水中分娩看上去很美,但不是每个产妇都适合。前不久,广州孕妇王女士到武警广东总队医院番禺分院就诊时表示希望做水中分娩,但该院妇产科主任吴颖元认为,她的胎儿体重偏大,不具备水中分娩的条件,建议进行无疼分娩。
吴颖元表示,按照我国产妇的一般情况,孩子最好在3000克左右,而且待产产妇身体各方面情况正常,能够顺产者才具有水中分娩的条件。她总结了以下8类不适合进行水中分娩的情况:
1.产妇年龄太大,又或者太小,特别是超过30岁的“高龄产妇”。
2.产妇患有有心脏病、高血压等,以及乙肝、淋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等传染性疾病。
3.产妇有胎膜早破、产前出血或内脏并发症。
4.有流产史的产妇。
5.肥胖的产妇。
6.怀疑胎儿在宫内发生缺氧,胎儿脐带绕颈2周或以上。
7.胎儿胎位不正,例如臀位,有难产的可能。
8.胎儿是巨大儿,体重≥3500克,腹径>35厘米,特别是头胎,容易造成产妇会阴撕裂。
在水中分娩的过程中,如果发生感染、胎儿心跳不正常等现象,吴颖元称产妇要马上离开产盆,转移到产床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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