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下有一幢古老的房子,里面住着一位年老的乡绅。他有两个儿子。这两个人是那么聪明,他们只须用一半聪明就够了,还剩下一半是多余的。他们想去向国王的女儿求婚,而也敢于这样做,因为她宣布过,说她要找一个她认为最能表现自己的人做丈夫。
这两个人做了整整一星期的准备——这是他们所能花的最长的时间。但是这也够了。因为他们有许多学问,而这些学问都是有用的。一位已经把整个拉丁文字典和这个城市出的三年的报纸,从头到尾和从尾到头,都背得烂熟。另一位精通公司法和每个市府议员所应知道的东西,因此他就以为自己能够谈论国家大事。此外他还会在裤子的吊带上绣花;因为他是一个文雅和手指灵巧的人。
“我要得到这位公主!”他们两人齐声说。
于是他们的父亲就给他们两人每人一匹漂亮的马。那个能背诵整部字典和三年报纸的兄弟得到一匹漆黑的马;那个懂得公司法和会绣花的兄弟得到一匹乳白色的马。然后他们就在自己的嘴角上抹了一些鱼肝油,以便能够说话圆滑流利。所有的仆人们都站在院子里,观看他们上马。这时忽然第三位少爷来了,因为他们兄弟有三个人,虽然谁也不把他当做一个兄弟——因为他不像其他两个那样有学问。一般人都把他叫做“笨汉汉斯”。
“你们穿得这么漂亮,要到什么地方去呀?”他问。
“到宫里去,向国王的女儿求婚去!你不知道全国各地都贴了布告了吗?”
于是他们就把事情原原本本地都告诉了他。
“我的天!我也应该去!”笨汉汉斯说。他的两个兄弟对他大笑了一通以后,便骑着马儿走了。
“爸爸,我也得有一匹马。”笨汉汉斯大声说。“我现在非常想结婚!如果她要我,她就可以得到我。她不要我,我还是要她的!”
“这完全是胡说八道!”父亲说。“我什么马也不给你。你连话都不会讲!你的两个兄弟才算得是聪明人呢!”
“如果我不配有一匹马,”笨汉汉斯说,“那么就给我一只公山羊吧,它本来就是我的,它驮得起我!”
因此他就骑上了公山羊。他把两腿一夹,就在公路上跑起来了。
“嗨,嗬!骑得真够劲!我来了!”笨汉汉斯说,同时唱起歌来,他的声音引起一片回音。
但是他的两个哥哥在他前面却骑得非常斯文,他们一句话也不说,他们正在考虑如何讲出那些美丽的词句,因为这些东西都非在事先想好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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