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自己过了河,便把桥拆掉。比喻达到目的后,就把曾经帮助自己的人一脚踢开。
【典故】
元朝的大臣彻里帖木耳,精明干练,善于决断。
有一年他在浙江任职,巧逢科举考试。他目睹了这场考试,从官府到考生免不了有营私舞弊的情况。他暗暗下了决心,一定要促使朝廷废除这种制度。后来,他升任相当于副宰相的中书平章政事,便奏告元顺帝,请求废除科举制度。
不久,顺帝命人起草了废除科举制度的诏书,准备颁发下去。书还未下达,参政许有壬又出来反对废除科举制度。他对伯颜说:“如果废除科举考试制度,世上有才能的人都会怨恨的。”伯颜针锋相对地说:“如果继续实行科举考试制度,世上贪赃枉法的人还要多。”许有壬反驳说:“没有实行的时候,贪赃枉法的人不也很多吗?”
博颜讽刺说:”我看中举的人中有用之材只有你参政一个人可以任用!“许有壬不服气,举出许多中举的高官来反驳伯颜。两人争论得非常激烈。
第二天,宣读诏书时,许有壬还特地被侮辱性地通知在班首听读。有个名叫普化的御史特地走到他边上,凑着他的耳朵冷嘲热讽地说:“参政,你这下成为过河拆桥的人啦。这话的意思是,你许参政是靠科举当官的,现在宣读皇上关于废除科举制度的诏书,你跪在最前面,似乎是废除科举制度的领头人,就像一个人过了桥后就把桥拆掉一样。” 许有壬听了又羞又恨,加快步伐离开了。
【出处】
《元史·彻里帖木耳传》:“治书侍御史普化消有壬曰:‘参政可谓过河拆桥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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