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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第一《教子要言》

绪论第一《教子要言》

作者:清 郭嘉珍 更新日期:2015-12-16

  【原文】

  清陈文恭公言:“天下有真教术,斯有真人材。教术之端自闾巷始,人材之成自儿童始。”义深语挚,乃百世不刊之名论也。对儿童施教,非由家庭担任不为功,而家庭之中,尤以儿童之父若母地位最为接近,精神情感最为亲切,责任最为重大,感应功效亦最为宏深而迅速。故为人父母者,应认明天职之所当尽,力求达到为国家培植人材之目的。最低程度亦须教其子成为服务社会、自食其力之一人。

  【译文】

  清朝的陈弘谋先生说:“天下有真正的教育之道,才会有真正的人才。教育的发端要从乡闾里巷中开始,人才的造就要从儿童之时开始。”此话实在是意义深刻,言语真挚,是百世都不能磨灭的至论啊。对儿童进行教育,必须由家庭承担才会有功效,而家庭当中尤其以父母的地位最为接近,其精神情感与孩子最为亲切,责任也是最重大的,感应功效也最为宏大深远而迅速。所以为人父母的人,应当认识教育孩子是自己的天职,要尽力达到为国家培养人才的目的。最低的程度也要教育孩子成为一个可以自食其力、服务于社会的人。

  【原文】

  凡欲教子,必先知子。知之既详,然后教可得而施矣。人有恒言曰:“知子莫若父。”征之事实,乃不尽然。盖世之为人父者,多以业务牵率,日不暇给,于其子之善恶不克察知。往往有不肖子弟纵欲败度,行为荒谬,其妻妾知之,其厮仆知之,其家族朋友知之,甚至道路疏远之人皆知之,而为之父者,乃独懵然罔觉。且其妻妾、家族、朋友、厮仆诸人虽皆知之,惟以有所顾忌,或不敢言,或不肯言,或以为不必言,于是其父之朦蔽与日俱深。即有言之者,倘其父察而信之,亟图矫正挽回之策,犹可为临时之补救。假若不加明察,人言真也,而以为伪;直也,而以为诈;公也,而以为私。由一念之溺爱,对众论而怀疑,于是直言尽言者从此无人矣!幸而稍有觉察,乃为之母者又多半溺爱姑息,或不知其子之恶而袒之,或知其恶而隐之。为之父者,惑于妇言,当断不断,终归于放任之一途,其结果无异助长其子为恶。昔贤有云:“人莫知其子之恶。”盖指此类而言也。既不知子,何能教子?凡为人父而不欲放弃天职者,可不念兹在兹哉!

  【译文】

  凡是想要教育好孩子,就必须先了解孩子。能够很详细地了解孩子,然后才能实施教育。人们常有言说:“了解孩子的莫过于他的父亲。”但是从事实上看却不完全是如此。大概为人父的人,多数因事业公务牵绊,没有时间教育孩子,以致孩子的善与恶都不能觉察了解。往往有不肖子弟恣情纵欲败坏伦常,行为荒唐离谱,他的妻妾知道,仆人知道,家族中的朋友也知道,甚至和他不认识的关系疏远一点的人也知道,而他自己却糊里糊涂而不能觉察。即使他的妻子、家族、朋友和仆人都知道,却因为有所顾忌,或者不敢说,或者不肯说,或者认为不必说,于是他被蒙蔽也就与日俱深。即使有说的人,如果孩子的父亲相信他的话,觉察到了自己的疏忽,就想办法矫正挽回,或许还可以进行临时的补救。如果他不注意明察,人们说的是真的而他却以为是假的,是直言他却以为是欺诈,是公正的他却以为是私心,由自己一念的溺爱,对大家的议论产生怀疑的心理,于是直言尽言的人就从此消失了!即使有幸稍微有些觉察,而做母亲的多半都溺爱孩子,没有原则地宽容孩子,或者不知道孩子的过错就袒护他,或者知道他的过错就隐瞒起来。做父亲的受妇人影响,当断不断,最终还是放任孩子,结果无异于助长孩子作恶。过去有贤人说:“一般人都不知道自己孩子的过错。”大概指的就是这一类吧!既然都不了解孩子,又怎么能教育孩子呢?凡是作为父亲而又不想放弃教育孩子的使命的人,能不常常想到这一点吗?

  【原文】

  夫父母教子,乃应尽之义务,父若母共负教子之责,实无轻重之分,各宜拓开眼界,放平心地,删除偏爱,垂示义方。此中陶镕感化,因人而施,事理繁复,非片言可尽。至于普通常识,语其要领、层次亦多。余端居之暇,时有思存,或出中藏,或本古训,欲使家人咸悉,兼示后裔。因命儿辈,笔之于书,以致力之次第为分,条之后先,其有不详不尽,与夫未当于义者,尚待有道之是正焉。

  【译文】

  父母教育孩子,是应尽的义务,父母都有教育孩子的责任,实在没有轻重的分别,双方都应当拓宽眼界,放平心地,去掉偏爱,教给孩子义理,这其中的教育感化,因人不同而有别,事理的繁杂,也不是几句话能说完的。至于普通的常识,说出要领层次来也不少。我平常居处闲暇的时候,时而心里有所想法,或者出于胸中笔墨,或者源自古圣教训,想让家人都记下来,也能传给后代,因此就命令儿辈,书写下来,分好次第先后顺序,如果还有不够详尽的地方,或在义理上不够妥当之处,还要等有道之士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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