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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逞已长,勿恃所有”

“勿逞已长,勿恃所有”

作者:洪应明 更新日期:2015-12-08

  【原文】

  天贤一人,以诲众人之愚,而世反逞所长,以形人之短;天富一人,以济众人之困,而世反挟所有,以凌人之贫,真天之戮民哉!

  【译文】

  上天让一个人聪明圣智,派他教导一般人的愚钝,可是世上一些人,反而喜欢卖弄自己的才华,来反衬那些天资不如自己的人;上天让一个人有财富,目的是派他来救助贫苦的人,可是世上一些拥有财富的人,却仗恃自己的财富来欺凌穷人,这种人,真是违背天意的罪人。

  【注解】

  诲:当动词用,是教导的意思。

  形:当动词用,比拟,表露。

  戮民:戮。戮在此处当形容词用,作有罪解。戮民是有罪之人。例如《商君书·算地》篇中有“刑人无国位,戮民无官任”。

  【评语】

  《孟子》引《书经》中一段话说:“天将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何敢有越厥志。”译成现代白话文即:“天降生一般的人,也替他们降生了君主、师傅,这些君主人师的唯一贵任是帮助上帝来爱护人民。因此,四方之大,有罪无罪,都由我负责,天下谁敢超越自己的本分胡作非为?”现代人不信天命,但有财富的人应帮助不如己之人,才智高的应多服务,不要以暂时的优势来卖弄盘剥,要多为别人着想,多为后代着想,少些私心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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