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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之不托诸侯(孟子)

士之不托诸侯(孟子)

更新日期:2015-09-07

  【原文】

  万章曰:“士之不托诸侯,(1)何也?”

  孟子曰:“不敢也。诸侯失国,而后托千诸侯,(2)礼也;士也讬于诸侯,非礼也。”

  万章曰:“君餽之粟,则受之乎?”

  曰:“受之。”

  “受之何义也?”

  曰:“君之于氓也,(3)固周之。”(4)

  曰:“周之则受,赐之则不受,何也?”

  曰:“不敢也。”

  曰:“敢问其不敢何也?”

  曰:“抱关击拆者皆有常职以食于上,无常职而赐于上者,(5)以为不恭也。”

  曰:“君愧之则受之,不识可常继乎?”

  曰:“缪公之于子思也,亟问亟愧鼎肉,(6)子思不悦。于卒也,(7)摽使者出诸大门之外,(8)北面稽首再拜而不受。(9)曰:‘今而后知君之犬马畜极。’(10)盖自是台无餽也。(11)悦贤不能举,又不能养也,可谓悦贤乎?”

  曰:“敢问国君欲养君子,如何斯可谓养矣?”

  曰:“以君命将之,(12)再拜稽首而受。其后凛人继粟,(13)疱人继肉,(14)以君命将之。子思以为鼎肉使己仆仆尔亟拜,(15)非养君于之道也。尧之于舜也,使其子九男事之、二女女焉,百官、牛羊、仓凛备,以养舜于吠亩之中,后举而加诸上位。故曰王公之尊贤者也。”

  【注释】

  (1)讬:依附)朱熹《集注》云:“寄也,谓不仕而食其禄。”

  (2)讬于诸侯:朱熹《集注》云:“占者诸侯出奔他国,食其凛汽,谓之寄公。”

  (3)氓:焦循《正义》云:“不言‘君之于民,而言‘氓’者,氓是自他国至此国之民,与寄之义合。”

  (4)周:朱熹《集注》云:“救也,视其空乏则周恤之,无常数,君诗民之礼也。”

  (5)赐于上:朱熹《集注》云:“赐谓予之禄,有常数,君所以待臣之礼也。“

  (6)鼎肉:朱熹《集注》云:“熟肉也。”

  (7)卒:犹今言最后,赵注云:“未后复来时也。”

  (8)摽(biāo鳔):赵注云:“麾也。”类似于现在所谓的下逐客令。

  (9)稽首再拜:古代跪坐,相见行礼时,以双手交叠前揖至地,头触手,谓之拜;再敬重些,就在拜后以头俯至地,稍迟而后起,谓之稽首。既稽首而再拜,是非常尊重的礼节。

  (10)犬马畜:朱熹《集注》云:“言不以人礼待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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