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季羔为卫之士师,刖人之足,俄而卫有蒯聩之乱,季羔逃之,走郭门,刖者守门焉,谓季羔曰:“彼有缺。”季羔曰:“君子不踰。”又曰:“彼有窦。”季羔曰:“君子不隧。”又曰:“于此有室。”季羔乃入焉。既而追者罢,季羔将去,谓刖者:“吾不能亏主之法,而亲刖子之足矣。今吾在难,此正子之报怨之时,而逃我者三,何故哉?”刖者曰:“断足,因我之罪,无可奈何!曩者,君治臣以法,令先人后臣,欲臣之免也;臣知狱决罪定,临当论刑,君愀然不乐,见君颜色,臣又知之,君岂私臣哉?天生君子,其道固然,此臣之所以悦君也。”
孔子闻之曰:“善哉为吏,其用法一也,思仁恕则树德,加严暴则树怨,公以行之,其子羔乎!”
——《孔子家语•致思第八》
【白话易解】:
孔子的弟子高柴,字季羔,也叫子羔,憨直忠厚,在春秋时期,担任卫国的刑官,为官清廉,执法公平。
有一次,有一个人犯了法,季羔按刑法,下令砍掉了他的脚。
不久,卫国里发生了卫灵公之子蒯聩称兵作乱之事,季羔因此逃了出来。当季羔逃到了城门口时,竟发现守城门的人,恰是那位被他砍掉脚的人。
这位守城人,一看是季羔,不但没有借机抓他,反告诉季羔说:“那边有一个缺口,可以跳出城去。”
季羔答道:“君子是不会去踰越围墙的。”
守城人停了一下,想了想,又告诉季羔说:“在那边有一个小洞,也可以爬出城外。”
季羔又答道:“君子是不会从洞里钻着出去的。”
搜捕的人眼看着就要到了,危急之下,守城的人左右看看,马上告诉季羔说:“这有一间房子,先生您或许可以先藏一下。”
于是季羔就躲进了房子里。
过了不久,追捕的人停止了搜索,季羔也得以安全了。当季羔正准备从那里离开时,心中感谢守城的人,对他说道:“我不能违背法令,亲自下令砍了你的脚,如今我在危难之中,这正是你报仇的好时机,你反而三次让我找机会逃走,这是为什么呢?”
守城人说:“砍了我的脚,是因为我犯了罪,这是无可奈何之事。可那时,您按法令来治我的罪,叫行刑的人先砍别人的,再砍我的,是希望我能得到机会侥幸赦免啊!我知道案情已经查明,罪行也已判定了,可等到要宣判定刑的时候,您那忧愁的样子,都显现在了脸上,我是看在眼里的,难道您对我有什么偏爱吗?上天诞生了一个有道德修养的人,本来就应该如此啊,这便是我敬重您的原因。”
孔子听说了此事,不免赞叹道:“季羔真是善于为吏啊,同样是执行法令,思想着仁爱宽恕就可以树立恩德,若加以严酷暴虐就要结成仇怨。秉公办事,仁爱存心,这是子羔的做法啊!”
宋朝欧阳修曾在《泷冈阡表》中记载道:欧阳修之父在为官吏时,常常到了深夜还秉烛处理官事。一晚,屡次停下来叹息。欧阳修的母亲见到很奇怪,便问何缘由。父亲叹口气说道:“这是死罪的案子,我想替他找一条生路却找不到啊!”母亲问:“生路是可以找的吗?”父亲说:“替他找生路而找不到,那么死囚与我都没有遗憾了,何况有时是能找到的呢。正因为有时可以找到,就可以知道,不替他找便判他死刑,一定会有遗恨。”
犯罪判刑,理应依法办理,有法可依,违法必究,自然不可循私悖理。故被砍去脚的守城人在受到刑罚之后,自知是自己违背法令所受的惩罚,心中没有可怨,季羔也是秉公处理,并无私心私怨。
然而,季羔虽判人刑罚,却也不失他的仁爱存心,于心不忍,在最后时刻,仍尽己所能,希望能帮助犯者有所减轻。在将要宣判时,心中忧愁自然形之于色,受刑者见之,也能感受到季羔的不忍。虽执法以公,但居心以仁,由此也让受刑者敬重。
进言之,被砍去脚的守城人,也是一明理之人,虽被处以刑罚,但自知是自己过错,没有半点埋怨之意。在季羔受难之时,本可以借此报怨,却仍帮助季羔躲过劫难,也确是识情达理。也正因为他深知季羔的仁德,敬重季羔的为人,故三次相助,让季羔得以脱难,此举同样为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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